《意见》围绕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,提出了8个方面的具体措施。
一是健全制造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机制,开展融合发展试点、组建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、培育专注制造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打造服务集聚区。
二是助力先进制造业高端人才引育,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、为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供高级人才寻访服务、加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倾斜力度。
三是加强制造业招聘用工保障,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建设、组建招聘用工联合体、健全东西部人力资源服务协作、提升供求匹配效能。
四是开展制造业人力资源专业培训,支持参与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、编制人才需求目录、建设跨企业培训中心、提供多样化职前服务。
五是强化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赋能,发展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鼓励制造企业释放人力资源服务需求、推进人工智能赋能人力资源服务。
六是深化制造业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,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制造业中小企业集聚区贴近服务、加快发展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、完善全链条服务。
七是创新制造业国际化人力资源服务,开展人力资源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共享、建设国际人才交流市场、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平台载体。
八是优化制造业人力资源市场环境,实施包容审慎监管、开展创新案例遴选、组织品牌服务活动、加强金融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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